嶡内科糖尿病医院(以下简称 “本院”)的隐私政策如下。
第1条(プライバシー情報)
隐私信息中的 “个人信息 ”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定义的 “个人信息”,是指有关在世个人的信息,可以通过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和信息中包含的其他描述来识别特定个人。
在隐私信息中,“历史和特征信息 ”是指除上述定义的 “个人信息 ”以外的信息,如使用的服务和购买的产品、浏览网页和广告的历史记录、用户使用的搜索关键词、使用日期和时间、使用方法、使用环境、邮编、性别、职业、年龄、用户 IP 地址、cookie 信息、位置信息和个人设备识别信息。
第2条(プライバシー情報の収集方法)
本院通过合法、公正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但仅限于明确说明的目的和范围内。 此外,个人信息的使用和提供仅限于不偏离收集目的的范围。
第 3 条(个人资料的管理和保护)
本院对个人信息进行适当和严格的管理。 此外,医院还实施、维护和改进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访问、丢失、破坏、篡改和泄漏个人信息。
第 4 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本院除以下情况外,未经用户事先同意,医院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但不包括《个人数据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 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
- 为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需,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
-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而特别需要,但又难以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
- 需要与国家机关、地方当局或受其委托执行法律规定事务的人员合作,而征得该人员同意可能会妨碍执行此类事务时。
- 如果事先通知或公布了以下项目时
- 使用目的包含有向第三方提供。
-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目。
-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 应个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虽有上款规定,但在下列情况下,第三方不应被视为第三方。
- 本院为业务需要将处理个人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时。
-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企业继承而提供的个人信息。
- 在与特定人员共同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应事先将这一事实、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的范围、该人员的使用目的以及负责管理个人信息的人员姓名通知该人员,或随时向该人员提供。
第 5 条(个人信息的披露)。
如果本院收到当事人要求披露个人资料的请求,将立即向当事人披露。
但是,如果披露信息会导致以下任何情况,则不得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如果决定不披露信息,将立即通知客户。
第6条(個人情報の訂正および削除)
如果本院掌握的用户个人信息有误,用户可根据医院规定的程序要求医院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
如果本院收到用户根据前款提出的请求,并认为有必要做出回应,医院将立即更正或删除相关个人资料,并通知用户。
第 7 条(停止使用个人信息等)
如果医院收到当事人以个人信息的处理超出了使用目的范围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为由,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以下简称 “停止使用”)个人信息时,医院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停止使用个人信息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以下简称 “停止使用”)个人信息,医院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停止使用个人信息,同时通知当事人。 但是,如果由于成本高昂或其他困难而难以停止使用个人资料,并且可以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则将采取这些替代措施。
第 8 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政策的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除非本院另有规定,否则修订后的隐私政策将自其在本网站上发布之时起生效。
第 9 条(咨询联系窗口)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住所: | 〒333-0851 埼玉県川口市芝新町4-8 URBAN FORUM 蕨 2階A |
施設名: | 蕨内科糖尿病医院 |
電話: | 048-268-1158 |